现实版“黄金大劫案”!中国黄金、山东黄金加盟商狂揽4亿元跑路,“消失”的黄金谁来赔?
就在黄金价格一路狂飙突进的时候,中国黄金、山东黄金多家门店倒闭,价值4亿的黄金不翼而飞,现实版黄金大劫案正在上演。
近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富力广场的“中国黄金”北京概念店,在为数十名顾客办理黄金“托管”业务十余年后,突然在去年年底遣散员工、宣布倒闭,而客户托管的价值超过3000万元的黄金也不见踪影。当前,该加盟店违法经营,负责人已被羁押。
中国黄金门店关闭(图)
无独有偶。有消息称,另一家山东黄金贵友大厦店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一个投资金条的买家,在这家金店买了630克的金条,折合人民币22万余元。但一年后,买家再去取黄金的时候,这家金店也关门跑路了。当前,山东黄金在北京的6个门店全部关门,原来的贵友大厦店如今已经换成了中国黄金门面,北京城乡华懋商场原来山东黄金柜台也已改成了别的品牌。
贵友大厦原山东黄金所在门店,现已变成中国黄金(图)
令受害者无法接受的是,经调查上述涉事金店实为“加盟店”,中国黄金方面称总部不允许加盟店开展托管业务,此举系门店的个体行为,总部很难直接承担赔偿。
作为消费者,面对此类企业加盟商,应如何识别并防范风险以保障自身权益呢?
风险一:收款主体非熟知的直营企业,且股权无关
根据消费者提供的金条订购合同可以看到,在此次中国黄金、山东黄金两起事件中的收款主体分别为北京三鼎原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北京紫金珠宝有限公司。当客户发现收款主体信息并非中国黄金、山东黄金直营企业时就应该有所警觉。
据商安信信用风险监测平台显示,北京三鼎原黄金珠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注册资本300万,法定代表人为林建保。在股权关系上该企业与中国黄金无任何关联,只是一家加盟中国黄金的私营企业。
信用风险监测平台显示企业信息(图)
据商安信信用风险监测平台显示,北京紫金珠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在平台上风险等级已由“正常”转变为“关注”。据悉,该企业是山东黄金国内最大的代理商,北京地区的金源贵友大厦、华懋商厦、枫蓝国际购物中心等多家山东黄金专柜均隶属于该公司旗下。但在股权关系上该企业依旧与山东黄金无任何关联。
信用风险监测平台显示企业风险预警(图)
风险二:股权大幅变更,经营异常警告
据商安信信用风险监测平台显示,北京三鼎原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发生股权重大变更,原持股70%的邹志群股东退出,由原先持股30%的杨淯溶全资控股。
信用风险监测平台显示企业工商变更(图)
据商安信信用风险监测平台显示,北京紫金珠宝有限公司也被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经营异常警告,表示“当前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进行联系”。
信用风险监测平台显示企业经营异常(图)
风险三:负面舆情暴增,被执行人风险预警
据商安信信用风险监测平台显示,北京三鼎原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北京紫金珠宝有限公司的新闻舆情主要呈负面影响。其中,北京紫金珠宝有限公司已先后在2023年和2024年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信用预警告急,平台发出警告。
信用风险监测平台显示新闻舆情呈负面影响(图)
难道仅凭一句“加盟店”,中国黄金、山东黄金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吗?
在消费者的描述中,其实不难发现他们对中国黄金、山东黄金的信赖主要源于作为国企大品牌的稳定性,才敢把动辄价值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黄金存在店里。消费者普遍认为金店存金与银行存金同样安全,但事发后才发现所购黄金竟来自加盟店。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加盟店乱象频发,但仍是黄金珠宝行业盛行的经营模式。按照各品牌最新财报披露的数据,截至2023年,除了周大福的加盟比例约在76%,其余品牌加盟比例都超过90%,中国黄金则接近98%。
中国黄金(图)
通过小程序ESG PRO(ESG镜界)对于中国黄金在公司管理、信息披露、运营风险共三个维度的数据分析,综合计算出在企业治理(G)分项的得分为58分。其中,公司管理为40分。
通过小程序ESG PRO(ESG镜界)资源库收录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可知,在责任治理方向,中国黄金要求加盟商建立相关工作机构,并向总部定时报送社会责任工作情况;在监管方向,会对供应商进行管理、技术方向的考核,实现供应商产品、服务PK制,严格遵照KPI及供应量考核标准优胜劣汰。
通过小程序ESG PRO资源库查看企业评估报告(图)
但在面对加盟模式可能导致的管理失控、服务质量不一等问题,中国黄金并未制定更加清晰的监管制度与奖惩方案。
商安信认为,黄金行业采用加盟模式,利用品牌优势迅速扩张市场,无可厚非。但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需要通过加强质量监管、提高透明度、加强售后服务、强化品牌信誉建设以及创新营销策略等方式,来提振消费者的信心并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一,总部与加盟商之间应签订明确的合同,详细规定双方在产品质量、服务标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一旦出现问题,可以迅速确定责任方,避免互相推诿。
第二,总部应定期对加盟商进行监管和审核,确保该企业运营状态正常,其产品和服务符合品牌标准,并将上述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加盟商,应及时进行整改或取消其加盟资格。
第三,总部应设立专门的消费者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让消费者投诉“有门”,也方便总部及时获知一线门店运营信息,提升整体业务质量。